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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申報門檻頭 美國稅釋善意

FATCA將在2013年元旦生效,美國國稅局9日正式公布施行細則草案,釋出善意,大幅放寬帳戶申報金額門檻,均有助減輕各國金融機構與企業申報負擔。例如金融機構必須手動搜尋客戶財產資料的門檻,從50萬美元提高到100萬美元,此舉可大幅降低銀行作業成本。
 
未來符合法案定義的「海外金融機構」,每年都須向美國稅局提供美國稅務居民(含美國公民、持有綠卡或長期居住美國者)帳戶資料,金融機構如果不從,2014年起來美國來源投資收入將面臨30%懲罰性扣繳。美方規定,5萬美元以上的存款等資產資料,金融機構就必須申報。
 
原規定5萬美元到50萬美元者,可透過電子資料搜尋;50萬美元以上者,須採手動搜尋找客戶資料。手動搜尋對銀行作業成本負擔沉重。新草案表示,將手動搜尋門檻從50萬美元調高為100萬美元。過去對企業戶未訂門檻,新草案另增訂為25萬美元,這可減輕中小型企業的困擾。同時還增訂了保險業最關切的保單資產,明訂保單現金值價25萬美元以上者才需申報。
 
此外,免依FATCA申報的金融機構範圍也擴大。新草案規定,存款規模在1.75億美元以下者,可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