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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與新北市爭取三十七項捷運路線已收成效

 近幾年來在許多國家,隨著都市化溢越了原有城市邊界,地方政府間的合作也趨於普遍。這些合作有的是由鄰近城市彼此提供既有的設施與服務,有的則是共同出資建立新的設施或服務項目,提供二地民眾共享。整體而言,地方政府與民眾都得以從合作當中獲益,國家運作也可更為經濟有效。

台北市與新北市一年來打破藩籬,完成包括共同整治河川、學區合作教育資源共享、共飲翡翠水庫、跨市快速公車、共同爭取中央支持跨界捷運路線等三十七項攸關市民福祉與生活環境的各領域合作,並已收成效。相信看在其他縣市,尤其是基隆市民眼裡,不禁要感嘆,究竟何日才能同沾雨露。

 照說接下來各縣市,應該可以從那次成功合作經驗中,進一步找出其他有利的合作方案,並提供適當的合作誘因。可惜,一直以來的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實際作法包括將既有的公路、鐵路、捷運、港口等交通硬體系統,配合市民通勤、通學、休閒旅遊等需求路線,重新作出整體規劃,並大幅對交通工具與其週邊配套設施投資改善,力求暢通便捷。接著在此生活圈當中的經濟單元,注入城市特色文化交流與旅遊活動等活水,和逐步實現的前項交通系統相輔相成。如此也可望充分發揮像是基隆市所獨具集山、海、國際港一體的潛力。

 試想未來整個台灣,隨著更多跨界便捷公車系統建立而跑出大眾運輸系統運量,接著捷運與地方輕軌系統也得以順勢在中央支持下延伸與建立。而地方政府也不再各自放煙火、辦活動,改將經費集中,合辦得更精彩,豈非全民之福?

 諷刺的是,自民國八八年有「地方制度法」以來,九二年的台北市與基隆市垃圾跨域處理合作案,還是極少數稱得上確實收到成效的經驗之一。當年的合作,基隆市天外天焚化爐尚在興建當中,面臨一年半垃圾無處清運的窘境。同時台北市卻因積極落實資源回收政策成功,致使所轄三座焚化爐面臨燃燒垃圾量不足的問題。結果二市以「基隆市每運入一噸家戶垃圾至北市焚化處理,就接收北市同量焚化爐渣至基市掩埋處理」作為條件,加上中央環保署提供合作誘因,同時解決了二市的垃圾問題。

 就以關係密切的北北基為例,每天有多少的基隆、新北市及北市市民往來、生活於三個城市之間。值得中央出面協調、整合北北基的交通系統、土地、及自然資源,成為一個兼顧便利、繁榮、環境品質、社會公平正義的「永續生活圈」。

 從國內、外經驗可知,城市合作必須建立在互信與各取所需共識的基礎上,並針對合作項目提供具體誘因。當年的北基垃圾合作推動過程中,其實民意反彈甚大,慶幸當時二市政府仍能堅持合作,順利依約完成合作內容的各項要求,其運作經驗誠屬可貴。否則儘管再怎麼符合全民福祉的合作,若僅從本位主義衍生出諸如如何拆帳、如何分工、議會干擾等,都將會成為合作的致命傷。

 而具體的好處至少包括:一、可以很成本有效的提供最新服務,例如透過警力合作,提供財務上可行的新服務項目,務效益也可大幅提升。二、可以更容易達到項目的經濟規模,降低服務的單位成本,進而提升服務品質,例如教育與醫療資源等,都很容易顯現成效。三、對於一些界線模糊的問題,也較能有效作出回應;例如可能隨處飄、漂移的水和空氣等需要在區域內共同解決的環境汙染問題等。四、原本各地方單獨實施的一些良善措施,經過整合之後更能收效;例如跨界供水或排水收集與汙水處理等。此外,可調節不同城市民眾付費不均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