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財經新聞

台港新航約已經完成

 
台灣和香港關係再進一步發展!新任的香港事務局長、駐港辦事處處長朱曦今天將飛往香港,與港方代表正式簽署「台港航約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表示,台港新航約的磋商已經完成,由於議和簽署均由台港官方參與,彰顯航權協議的官方性質。
 劉德勳說,近三年來由於台港關係明顯改善,我駐港機構的功能定位提升,港府也正式成立了駐台的代表機構,台港雙方在處理許多公權力相關事宜的實務上已由官員主導。
 劉德勳表示,這次台港航約簽署前,是由台、港主管民航運輸的官員直接協商達成協議,最後再由陸委會香港事務局局長代表簽署,「這個意涵上有明顯特別的意義,這是一種突破。」簽約儀式於今日在香港舉行,但不對外公開,香港方面的簽署代表是與朱曦對等的官員,新任香港駐台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
 劉德勳指出,考量業者實際經營需要,台港新航約的貨運量將大幅增加。在客運部分,為提升旅客往來台港的便捷性,未來除台北、高雄既有的台港定期航班外,國內其他多個航點與香港間,將可申請以定期航班方式管理的「特別包機」。不過據了解,台北松山機場不在本次航約開放之列。
 劉德勳表示,台港雙方曾在一九九六年及二○○二年兩次簽署航約,效期均為五年,當時由台港航空業者與公會代表簽署。九六年的台港航約由中華航空、長榮航空與港方的國泰航空及港龍航空公司的代表簽署;○二年則是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與港方國泰航空、港龍航空及華民航空公司的代表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