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傳統產業優惠貸款

項目

振興傳統產業優惠貸款

對象

傳統產業者,係指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以外的產業。

用途

一、購置自動化機器設備之投資計畫。二、購置商業自動化設備之投資計畫。三、購置或改善污染防治設備之投資計畫。四、新產品、新生產技術之開發或製造之投資計畫(含廠房、設備、模具及研究發展費用等)。五、購置電腦軟、硬體之投資計畫(含執行產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方案投資之軟、硬體設備)。六、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之計畫。七、生產自動化機器設備之廠商所需之週轉金。八、傳統產業中期營運週轉金。九、購置工業區土地計畫。十、合於經濟部工業局所核准承租工業區之企業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

貸款額度

一、每一計畫貸款額度視申請人財務狀況核定,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成本之八成。二、每戶貸款額度總計不得超過新台幣六千萬元,得分次申請。

期限

最長不得超過十年,寬限期最多三年。 

利率

一、貸款用途第一項至第八項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基本放款利率減二個百分點機動計息;第九項屬購置工業區土地者,以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基本放款利率減一.五個百分點機動計息;如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基本放款利率調整時,應即隨同機動調整。二、九十一年度起新核貸案件(包括工業區土地),貸款利率不得超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二.二五個百分點機動計息。 

償還辦法

利息部份按月繳納,本金部份應自寬限期滿之日起每三個月為一期平均攤還。 

經理銀行

合作金庫銀行(02)23118811